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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FDI流出史对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启示

    来源: 作者:杨丽丹 更新时间:2008-04-01 浏览次数:

    韩国FDI流出史对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启示

     

    杨丽丹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部, 北京 100091

     

     

    【摘要】  韩国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英、法、美一个世纪才能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FDI的流出对其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经过近40年的对外投资,韩国积累了大量相关经验,其中既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教训。本文将通过历史的视角发掘有价值的经验,为我国“走出去”战略提供借鉴。

    【关键词】 韩国; FDI走出去战略;启示

     

     

     

     

    韩国是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被誉为“亚洲四小龙”,1970年进入新兴工业化国家(NICS)之列,199610月被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吸收为第29位成员,进入了世界发达国家行列。1

    韩国于1948年正式独立,而真正的发展起步于1961年朴正熙执政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韩国1962年的GDP只有23亿美元,1963年韩国政府开始意识到海外投资的重要性,并开始制定相关的法律。1968年,韩国政府为韩国企业投资印尼木材开发项目而制定了第一套对外投资管理规定。1978年,韩国企业资本外逃现象比较严重,韩国政府收紧了对外投资政策,以加强对海外投资活动的监管。1986年韩国国际收支出现盈余,投资自由化的序幕正式拉开。20世纪90年代是韩国投资自由化的主要阶段,而这十年也正是韩国对外投资增长最快的十年。2韩国FDI流出占GDP的比重也逐年提高(见图一)。

     

    1:韩国FDI流出占GDP的百分比(单位:%

    1980

    199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0.19

    0.87

    5.24

    6.02

    5.69

    4.11

    4.73

    4.60

     

    数据来源:联合国官方网站《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3

    韩国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英、法、美一个世纪才能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FDI的流出对其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按韩国进出口银行的统计,截至20058月底,韩国实际对外投资26552个项目,实际投资金额558亿美元,扣除清算等撤资部分,净投资24569个项目,435亿美元。经过近40年的对外投资,韩国积累了大量相关经验,其中既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教训。其成功发展的秘诀在哪里?本文将通过历史的视角发掘有价值的经验,为我国“走出去”战略提供借鉴。

    一、韩国政府促进FDI的历史脉络

    政府经济开发目标的变化,决定了不同时期韩国对外投资的政策与制度不同。

    120世纪60年代,首次对外投资。4

    韩国政府认识到海外投资的必要性,1961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法》及其施行令中,第一次涉及到海外投资的有关事项。1968年,韩国制定了《外汇管理法规程》,其中的“对外投资”部分专门对海外投资方法、海外投资许可制度程序作出了规定,初步构建了与海外投资有关的基本法律框架。根据这项法令最早开展对外投资的是韩国南方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68年对印度尼西亚的林业项目投资300万美元,进行胶合板原料的生产。从此,有关支持海外投资的专门或者有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就陆续出台,包括《出口保险法》、《所得税法》、《法人税法》、《租税减免管理法》、《韩国进出口银行法》等相关法律中都涉及到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220世纪70年代,细化FDI法规及部门。

    随着韩国的建筑业、运输业、制造业等海外投资活动日趋活跃,与海外投资的逐步增长相适应,韩国政府开始对有关的海外投资政策进行调整。19754月,韩国政府制定了《海外投资许可及事后管理要领》,规定即使形式上具备条件的法人,也要依据其在投资行业方面的经验、资金筹措能力、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批是否可以海外投资。同时主管海外投资的部门由原来的财政部移交给韩国中央银行,所有的海外投资项目由海外投资事务委员会审议。19766月将韩国海外投资许可事业的种类为31种,7月份又增加了贸易业。197810月韩国政府发表《海外投资运营要领》,11月制定了《海外投资许可业务细部规则》,12月又开始对海外投资现地法人经营成果进行分析的制度。197712月韩国增设动力资源部,下设16人组成的海外投资审议委员会,负责指导对外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统一掌管和协调对外投资项目。这些都大大加强了对于海外投资事务的管理。

    320世纪80年代以后,放宽FDI流出的条件。

    当时世界经济不景气,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韩国政府为了保证海外投资的成果,开始对海外投资进行积极的奖励政策,并简化有关的审批制度,从而克服由于贸易环境恶化带来的不利影响。1981年,韩国政府把海外投资在同一行业的工作经历条件从3年降为1年,并取消了对海外投资对象国的条件要求。同年7月,韩国银行内部成立了海外投资事业审议委员会,取消了海外投资事先批准制度,合并了以前海外投资事务委员会和审议委员会的职能,简化了复杂的程序。1982年,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海外资源开发事业法》,放宽了投资持有资金的比率。1983年进一步放宽了海外投资有关的资格条件,1984年又制定了海外投资审议标准。这些都改善了海外投资的政策环境,促进了海外投资的发展。

    4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后,开始鼓励韩国的中小企业走出去。

    韩国的国际收支出现顺差,国内工资大幅度上涨,更加需要通过海外投资来实现调整产业结构、遏制来自海外的通胀压力等。19822月又成立了海外资源开发协会,并在进出口银行设立海外投资洽谈室,对FDI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签订适当的投资规模并制定产销计划。同时,“中小企业振兴公社”也设有FDI洽谈中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1987年起,韩国进一步放宽海外投资条件确认制度,投资额在20万美元以下的不需要任何审批,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98711月调整为500万美元)才需要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其他的由主管银行行长直接批准。19883月,进一步放宽海外投资资金支援条件,取消了主办银行投资审批制度,并取消了除农业和房地产业之外的需要驻外公使事先出具同意投资意见书的制度。此外还出台了更加优惠的对海外投资的金融支援制度,融资比率对大企业扩大到投资额的70%80%,小企业是80%90%;贷款利率也有所下降。19887月,韩国又取消了海外投资要求中的资本金条件,并允许购买投资对象国的对外债务。

    5、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再次放宽对外投资政策。

    韩元升值、国内生产要素价格暴涨,韩国的海外直接投资急剧增加,政府的政策转向了扩大海外市场与实现企业国际化的战略目标。199112月,韩国修订了外汇管理法,实行原则上的自由投资和个别例外情况的管制相结合。19929月彻底实行了海外投资制度的自由化。199661日起,实施海外投资自动许可制。根据该方案,对韩国进出口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者,经过海外投资审议委员会事前审议后,由韩国银行核准,如果15天内,韩国银行未能采取措施,即视为自动核准。同时,将个人的海外投资限额从50万美元提高到100万美元,或者国内全年营业利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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